服務承諾
審理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的申請及有關撥款:
第二十六期或以前的計劃:如所需資料及文件齊備,在申請發還款項截止日期後起計四個月內向受資助單位發放資助金
第二十七期及往後的計劃:按照核准預算的不同百分比及《推行基金計劃備忘》,分期發放撥款予受資助單位
在資助期內實地視察受資助的計劃
處理市民投訴:
就所有書面投訴,本局會在收到投訴後十個曆日內以書面認收
本局會在收到投訴後三十個曆日內作出詳盡回覆
如未能在三十個曆日內作出詳盡回覆,本局會向投訴人作出初步回覆
第二十六期或以前的計劃:如所需資料及文件齊備,在申請發還款項截止日期後起計四個月內向受資助單位發放資助金
第二十七期及往後的計劃:按照核准預算的不同百分比及《推行基金計劃備忘》,分期發放撥款予受資助單位
在資助期內實地視察受資助的計劃
就所有書面投訴,本局會在收到投訴後十個曆日內以書面認收
本局會在收到投訴後三十個曆日內作出詳盡回覆
如未能在三十個曆日內作出詳盡回覆,本局會向投訴人作出初步回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