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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伙伴計劃是為配合社區團體的需求。曾經有不少即將申請基金的團體,尤其是新近成立的社區組織表示他們需要額外的支援或意見,以協助推展及落實計劃書。而伙伴計劃亦貫徹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的理念,就是結合官、商、民三方的力量,共同建設社會資本。

目標及詳情
基金伙伴的角色及所發揮的作用
伙伴的操守
準伙伴成員名單
登記成為準伙伴的手續
申請基金伙伴的協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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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及詳情
 

為再進一步推廣基金的目標,以及推動跨界別合作,我們建立了一個社區投資共享基金伙伴計劃,以達致以下的目的:

  1. 擴展支援網絡,實現基金的理想。
  2. 體現「官、商、民」(社區組織、工商或專業機構及政府)"三方"締結的伙伴合作關係。
  3. 為申請者及受資助者提供意見及指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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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伙伴的角色及所發揮的作用
 

在伙伴計劃成立第一階段,共有五十位人士登記成為伙伴。他們來自不同背景,擁有不同經驗,例如社工、管理、資訊科技、會計、醫療、法律及社區經驗等。他們認同基金的理念,並能提供專業意見或指導,為撰寫計劃書及推展計劃作出貢獻。他們會就社區投資共享基金提供以下的協助:

  1. 向申請者及受資助者提供啟導輔助:包括於計劃的構思至完成階段,給予鼓勵和引導;或
  2. 提供實務的意見或技術協助:按社區組織所需,並經他們同意,給予支援。
  3. 協助宣傳基金和基金背後的概念。
 
基金伙伴可以不同形式協助基金申請人或受資助人,而協助的性質可能因時而異。例如,在申請階段所需的協助可以是專業範疇的意見(例如為擬訂財務預算而提供的會計意見),或一般性的提議(例如協助申請者將構思轉化為具體計劃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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伙伴的操守
 

當基金秘書處接獲申請機構要求伙伴的協助時,秘書處會做初步的配對。然後便由申請機構和伙伴自行決定雙方的需要及期望是否配合。他們亦應盡早就伙伴提供協助的性質及可付出的時間達成協議。
申請機構及伙伴均有各自的職責。伙伴協助申請機構時必須遵守以下各項守則:

  1.

致力落實基金的目標。

  2. 具備個人誠信,尊重公平的運作規則,並擁有社會責任感。
  3. * 不得利用伙伴關係或獲得的資料:(一)招攬服務對象作為私用;或(二)從中取得個人利益。
  4. 尊重:(一)該社區團體對有關建議和意念的擁有權;及(二)有關的個人和商業資料。
  5. 避免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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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伙伴成員名單
 

伙伴計劃成員名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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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成為準伙伴的手續
 

基金初步計劃設立三年,伙伴計劃將與基金並行運作。我們於二○○二年七月及八月期間成功招募了第一批成員,而預期會隔一段時間再招募新成員。凡有興趣參與伙伴計劃,亦具備有關專長和經驗,並對建設社會資本有承擔的機構人士均可直接聯絡基金秘書處。

有興趣的機構人士將獲邀出席伙伴計劃簡介會及培訓工作坊,以增加他們對基金的認識,和更深入了解伙伴的角色及其職責。

其後機構或個別人士將填妥登記表格,以確實他們對伙伴計劃的承諾。

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委員會全權決定伙伴的委任,而獲選的人士將會列入已登記的伙伴計劃名單內。

以下資料將提供更多有關伙伴計劃的詳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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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基金伙伴的協助
 

若果機構 / 團體需要伙伴的協助, 請按此處下載有關申請手續及表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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