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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申请办法  

     
  基金每两年共进行三次拨款申请,请留意基金网页的最新消息。如对申请有任何疑问,可参考基金网页的「提问摘录」,若需要进一步协助可联络基金秘书处。

申请表亦可在本网站下载。详情请按此处浏览。

申请手续:
 

申请机构须将填妥的指定申请表,连同有关之文件邮寄或亲自交往:

  香港金钟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十楼

劳工及福利局

社区投资共享基金秘书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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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注意事项:
  1. 确保机构主席或总干事于第6项「申请人声明」栏内签署;
  2. 填妥的申请表格正本连同两份副本;
  3. 已储存申请计划书档案的计算机光盘一只(如适用);
  4. 机构/组织按相关条例注册之文件影印本;
  5. 贵机构最近一年并经审计的帐目或经核证的管理帐目;以及
  6. 有关申请计划书的其它附加资料(如适用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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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结果
  如申请表的资料及所需夹附的文件齐备,本办事处预期在截止日期起计三至六个月内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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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 Copyright| 重要告示|私隐政策 最近修订日期 : 29.8.2011